发布日期:2024-04-10 浏览次数:15
有时我们会遇到这样一种情况,我们把钱借出去然后借款人突然消失了,义乌讨债公司是怎么做的?应该去找他的加药继续要债吗?下面关于债务人失踪后的债务给谁的相关内容由义乌讨债公司小编为您详细介绍,谢谢您的阅读!
当债务人消失的时候应该怎么办?
1. 债务有保证人的,其债权应当向保证人追偿
2. 向法庭提起诉讼
3.申请宣告失踪,向债务人财产的受托人主张债权
(一)债务有保证人的,向保证人主张债权
为保证债权的实现,应当设立保证人。债务不能清偿或者不能清偿的,保证人应当向债权人清偿债务。保证人清偿债务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
(二)向法院提起诉讼
有的债权人可能会提出这样的问题,显然债务人已经找不到,该如何向法院提起诉讼?事实上,被告下落不明,无法送达法院通知书的,法院会采取公示送达的方式。宣告时,无论被告人是否看到宣告,都视为已经送达。
审判应当缺席进行,法院应当对债权人提出的债权证明进行审查,然后作出判决。判决生效后不能清偿债务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三)申请宣告失踪,向债务人财产的受托人主张债权
债务第二十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同时,《民法通则》第21条规定,失踪人员的财产由其配偶、父母、成年人或者其他近亲属、朋友保管。失踪人所欠的税款、债务和其他费用,由托管人从失踪财产中支付。
当债务人失踪时,这就是收钱的方法。在聚会上面对某人欠钱不还的情况,不要太心慌,否则有办法解困。如果当事人不熟悉如何提供证据等诉讼方法中追讨欠款的问题,可以向义乌讨债公司咨询寻求帮助。义乌讨债公司经验丰富,能够根据您的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分析,从而有效维护您的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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